同樣是幫忙,有的暖人心,有的卻進班房。
胡某是一名經營小攤生意的普通家庭婦女,卻因幫朋友吳某的一個“忙”,成了販賣毒品罪的共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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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查,吳某是以販養吸的涉毒人員,2014年3月,吳某欲販賣毒品,偶然得知好友黃某的妻子胡某認識一個販賣毒品的人,便多次來其小攤追問情況,想出資9700元讓胡某幫忙代購毒品,其中700元作為來回路費。之后胡某通過QQ聯系上販賣毒品的朋友,但要求由胡某去拿貨,吳某也天天跟胡某說好話托其代自己去拿,胡某本不愿意,但因經不住吳某天天軟磨硬泡,礙于情面便搭乘
客車赴廣東省東莞市,從對方手中購買價值9000元的200顆麻果和20克冰 毒,運回后給吳某。吳某將所購毒品分多次販賣給他人吸食。2014年5月,吳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公安機關抓獲,已被法院判處刑罰。胡某在逃,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后,于2018年4月13日抓獲歸案。
監利縣公安局以涉嫌運輸毒品罪提請
監利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,
監利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后,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,犯罪嫌疑人胡某的行為涉嫌販賣毒品罪,應當以販賣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訴。
日前,監利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批準逮捕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